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成員羅冠聰,因一四年參與佔據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去年八月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分別被判處社會服務令及監禁緩刑。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向高等法院要求覆核刑期,改判各人即時監禁,案件早上開審。黃之鋒表示,他和羅冠聰已完成社會服務令,他們亦會堅持進行公民抗爭。

黃之鋒去年因非法集結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周永康被判入獄三星期,緩刑一年,羅冠聰就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被判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在去年九月,曾向原審裁判官提出覆核判刑被駁回;黃之鋒等三人則未有就定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