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十間建築工程公司,為觀塘安達邨第一期提供裝修服務時,涉嫌合謀定價瓜分市場,違反競爭條例,要求審裁處對相關公司施加罰款。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由於新的大型公共屋邨涉及的居民人數多,加上有關建築公司是房署指定,會令市民選擇裝修公司時抱較大信心,因此估計居民因建築公司圍標而引致損失的情況普遍。
招國偉又指,單靠競委會執法未必足夠,認為房署引入有關建築公司,便有責任加強監管,及於訂定合約條款時,考慮建築公司或有合謀訂價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