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晚上落案起訴民主黨成員林子健,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的罪名,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將缺席聆訊。署理警務處長劉業成下午表示,林子健的陳述與警方的調查不相符。

林子健昨日深夜在紅磡警署扣留期間,報稱不適,送往伊利沙伯醫院,現時在羈留病房觀察。警方今早派出約五十名人員,包括機動部隊及重案組人員,到西貢大網仔路近愛月樓對開沙灘作地氈式搜索證物。消息指,警方今次行動,是希望確定林子健當日在西貢的行蹤,以及他之後如何引致身體遭釘書釘所傷。警方早前翻查旺角街頭的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林子健在報稱事發當日,自行在旺角登上一架紅色小巴前往西貢,並無發現他報稱被強行擄走的情況。警方指,訛稱被非法禁錮除浪費警隊資源外,亦引起市民不必要的恐慌,誤導警務人員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罰款一千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