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的罪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毋須答辯,裁判官接納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到下個月十四號再提堂,以便擴大調查範圍,林子健獲准以五千元保釋,不准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期間逢星期一及星期四到警署報到。林子健離開法院時表示,他心裡有很多說話想分享,但律師的法律意見指,他不可以談論案件。他又指要返回伊利沙伯醫院留醫。


林子健中午前抵達法院,坐在犯人欄應訊,他穿著灰藍色襯衫,精神不錯。他透過代表律師提出,九月起要離開香港到美國讀書,期間願意返港出席聆訊,認為保釋條件不需要限制留在香港,但被法庭拒絕。控罪指,林子健涉嫌上星期五在瑪麗醫院,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報稱自己星期四在油麻地砵蘭街與碧街交界被拐走,誤導警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