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早前就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提出覆核刑期,高等法院下午改判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非法集會等罪名,需要即時監禁,其中黃之鋒判囚六個月,周永康七個月,羅冠聰八個月。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裁決時說,考慮到被告情況、犯案動機等因素,加上法庭要判具阻嚇性刑罰,阻嚇有人以行使集結權利為名,肆意犯罪,但由於今次覆核由律政司提出,而且黃之鋒和羅冠聰已完成社會服務令,兩人可扣減兩個月刑期,周永康可扣減一個月。
三人聞判後表現冷靜,不時交談,又向支持者微笑,周永康和羅冠聰的父母在旁聽席亦表現冷靜。有旁聽人士就高呼「政治檢控可恥」、「公民抗命」、「釋放雙學雙子」等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