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下午就律政司提出,覆核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的刑期,改判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非法集會等罪名,需要即時監禁六個月至八個月。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三人當時沒有使用暴力,但造成對自己或他人的危險,引發的非法活動規模亦不小,認為刑期合理。他說,對他們因此要被收監感到可惜,但律政司有責任確保法律公正執行,不能讓任何人覺得犯罪行為未得到適合的處理,僥倖逃過制裁,需要從宏觀角度看事件。

湯家驊說,如果三人上訴至終審庭,終審庭亦很少會處理就量刑提出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