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被高院上訴庭改判入獄六至八個月,法例規定,在香港或任何地方被判監三個月或以上,五年內都會被禁參與任何公共選舉,換言之,黃之鋒等三人將無法參與最快明年初舉行的立法會補選,二零一九年區議會選舉,及二零二零年的立法會選舉。
黃之鋒在去年立法會選舉,因未滿二十一歲的候選人法定年齡,未能參選,他就年齡限制申請司法覆核,但不獲法院批出許可。羅冠聰則以二十三歲年齡當選,成為最年輕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