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質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琳,因嚴重違紀,被安徽省紀委開除黨籍和公職,收繳違紀所得,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省紀委表示,朱琳與他人串供、偽造、 銷毀、轉移、隱匿證據;以公款吃喝;收受禮金禮品,將個人費用在下屬單位報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及收受鉅額財物。
省紀委指,朱琳紀律意識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政商關係親清不分,肆意權錢交易,涉嫌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