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評論版編輯發表文章,建議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下月接受提名時,考慮將和平獎,頒給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文章形容,三人是香港「首批良心犯」,為了捍衛香港自由,帶領大型政治示威,因而被判有罪,身陷囹圄,處境有如緬甸的昂山素姬、捷克的哈維爾及前蘇聯的薩哈羅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