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被高等法院上訴庭,改判入獄六至八個月。美國、英國及台灣當局對改判表達不滿,認為是政治打壓。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回應指,香港是法治社會,居民依法享有充分的權利和自由,但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自由」等幌子,作違法暴力活動。特區法院是以事實為依據,按照香港法律對有關案件作出判決。
華春瑩重申,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中方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預特區事務,干預香港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