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傍晚會見傳媒,回應近日兩宗刑期覆核案件,指市民在表達意見,或示威時有違法行為,都要受法律制裁,兩宗刑期覆核案件都涉及違法行為,指案中被告是受政治逼害、抑或是政治犯,是完全不正確。
林鄭月娥指出,坊間批評律政司和司長,作出的檢控和刑期覆核,是否政治檢控,有無受政治干擾,這些指控和批評全無理據,強調律政司已多次表明,案件不論在檢控或上訴,都是按律政司沿用的檢控守則、法律和證據進行,整個決定完全從法律考慮,絕無任何政治動機。上訴庭裁決是接納律政司申請覆核,代表律政司的申請有法律依據。她強調,不希望無理指控,動搖市民和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精神的信心。她又指,作為行政長官要堅持維護司法獨立,部份人士對上訴庭的不滿,對法庭、司法機構或上訴庭法官,作無理的攻擊,她極度遺憾,認為不單傷害個別法官,更影響司法獨立和法治精神,任何認為裁決受政治干擾,都是不負責任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