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指,就兩宗刑期覆核案件,律政司是否有政治動機,他認為是「五十、五十」,認為是「信則有、不信則無」,不幸的是案件涉及到黃之鋒等三名較高調的人。石永泰指,律政司有政策理由,就所有公民抗命而又涉及暴力的案件,尋求法庭頒布指引,因為同類案件可能陸續上法庭,而法治精神講求判決清晰和一致,但他說,若因為政治上的理念不同而「追殺」,就不能接受。

石永泰又指,今次案件雖然被法庭歸類為暴力,但是否屬「暴力」可以交到上訴庭爭拗。他認為公眾現時沒有興趣討論判詞,只有「炒埋一碟」的憤怒,質疑是否不同意判詞的部份講法,就可以上綱上線到「法治已死」或「政治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