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人參與立法會外非法集結,以及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三人的刑期覆核案件,律政司的覆核決定被質疑。律師會會長蘇紹聰在本台節目指出,律政司是否提出刑期覆核,在滿足下級法院是否犯錯,以及判刑是否明顯不足兩項條件下,應該作出覆核申請。蘇紹聰指,現時一邊政治立場的團體,因為不滿今次判決結果,而質疑申請刑期覆核是政治決定,但假如當時律政司不作刑期覆核,另一邊政治立場的團體,同樣可以批評不覆核刑期屬政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