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指,就兩宗刑期覆核案件,律政司是否有政治動機,他認為是「信則有、不信則無」。石永泰指,律政司有政策理由,就所有公民抗命而又涉及暴力的案件,尋求法庭頒布指引,因為同類案件可能陸續上法庭,而法治精神講求判決清晰和一致。他認為律政司可以考慮向公眾交代提出覆核的理由,但他亦認為,若果大家有前設,不信的始終不會相信。
不過,律師會會長蘇紹聰指出,如果律政司因應今次公眾質疑,公開當日考慮刑期覆核的正反理據,他日遇到涉及政治問題案件時,是否亦要公開內部討論。蘇紹聰又指,現時一邊政治立場的團體,因為不滿今次判決結果,而質疑申請刑期覆核是政治決定,但假如當時律政司不作刑期覆核,另一邊政治立場的團體,同樣可以批評不覆核刑期屬政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