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執達吏在旺角佔領區執行禁制令,有二十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今日結案陳詞。控方指大群示威者聚集,本身已增加執達吏及警方清場的難度。又說臨時禁制令早已在一個月前發出,示威者早知在當日會清場,警方亦作出清晰的警告,但當日的人群是有意留下。控方又指被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當日手持揚聲器不斷向執達吏提問,但實質上執達吏無責任回答,如果黃浩銘有疑惑,應該將問題帶到法庭。亦有影片顯示他在事件中,有大量參與,造成一定阻礙。
控方又回應早前自辯的麥盈湘聲稱是記者,控方承認被告和網媒,香港獨立媒體有合約,但當時現場有過百名記者,但她是唯一被捕的記者,並和示威者一同叫口號,質疑被告的行為如果和其他記者相同,不會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