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執達吏在旺角佔領區執行禁制令,有二十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今日結案陳詞。辯方指,執達吏在清場前因現場嘈雜而未能完成警告,又指示威者即使有意離場,往尖沙咀方向卻被警方特別戰術小隊阻擋,令他們無法離開。又指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証明被告麥盈湘參與叫口號,又指她當時以記者身份採訪,和被告黃之鋒不是朋友,當時只是站在黃之鋒身旁,眼見他失平衡而伸手扶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