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早上開庭處理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被撤銷議員資格的上訴許可申請,由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處理。代表梁頌恆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說,上訴理據是針對《基本法》第104條、《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及人大釋法,指《宣誓及聲明條例》沒有提及不能有第二次宣誓機會,兩人是民選議員,首次宣誓不成功,非他們拒絕宣誓,如果要禁止他們第二次宣誓,就解釋清楚憲法原則。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說,兩人在宣誓時的表現,不應該被判定動機為拒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