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在本台節目表示,部分人批評上訴庭就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刑期覆核案的裁決,包括質疑滲入政治因素,都是不妥當。他指,法治是香港寶貴的資產,不應受到這些言論破壞,否則會影響外界對香港法治的觀感,也會影響市民對法庭的信心和尊重。他又指,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罕有地短時間內發表聯合回應,突顯坊間的言論有問題,兩個律師會需要從專業團體的角度表達關注,保衛法庭的尊嚴和聲譽。
林定國又指,英國大法官賀輔明就公民抗命作出裁決時,也指公民抗命的行為要合乎比例,不可對他人造成不便或傷害,他認為公民抗命可以是求情因素,但並非答辯理由,而今次案件的判辭,亦已考慮到被告的犯案動機。他又認為,社會應該整篇判辭理解,才能掌握法官判刑的理據,不會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