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財政司司長劉怡翔表示,港交所就設立創新板及改革創業板的諮詢,收到數百份意見,由於牽涉複雜的市場結構,監管機構需時分析,暫時未有公布結果的時間表。
他指,政府對同股不同權的架構持開放態度,這制度或有助新經濟公司長遠發展,但仍存在不少問題,例如過往有公司創辦人遭後來的投資者「踢出局」,而「超級投票權」制度亦涉及轉讓股權問題。
劉怡翔認為,若引入同股不同權制度,須保障投資者利益,如增設日落條款,規定公司上市一段時間後,創辦人的投票權須回落至一定水平。雖然現時新加坡及英國等地,都有研究不同股權架構,但公司決定上市地點時,仍須考慮當地股市估值、監管架構、政治穩定性等因素。
對於港交所正研究股市實名制,他指,實名制在內地是普遍制度,隨著中港股市互聯互通,亦應考慮有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