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國歌法》草案,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國歌法》是全國性法律,不認為是針對香港而制訂,《國歌法》要透過本地立法才能在香港實施,也是有先例可循;刑罰方面,將會按照《國旗法》和《國徽法》的做法,以香港的量刑方式處理,而互聯網亦會被視為公開場合,會受到規範。她又認為,特區政府有責任就立法進行公眾諮詢,但不應成為反對派拖延立法的理由。
范徐麗泰指,奏唱國歌時要肅立,是全世界的做法,要學校教學生唱國歌也不為過,她亦認為應該盡早落實,如果有人在唱國歌時怪叫,聲稱是走音,就是幼稚的行為,明顯不尊重國歌。對於《國歌法》指要新聞媒體積極宣傳國歌,范徐麗泰指香港可能較難做到,但認為只要將《國歌法》的精神放入法例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