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銀監會及證監會等七個中央部門,發出聯合公告,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從事非法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不具有與合法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公告表明,虛擬貨幣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代幣發行融資是一種未經批准的非法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 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罪行,有關部門將依法查處不停止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行為。
被公告點名的比特幣及以太幣等“虛擬貨幣”價格應聲急跌近一成。在中國比特幣交易平台,公告發布一小時內,比特幣價格從當天最高的二萬九千元人民幣急跌至最低最低的二萬六千多元,以太坊價格亦由二千三百元暴跌至最低一千六百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