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與尼日利亞簽署移交被判刑人雙邊協定,是本港簽署的第十七份同類協定。保安局長李家超與尼日利亞總檢察長在政府總部簽署協定。李家超指,協定象徵香港和尼日利亞在司法合作方面邁出重要一步,體現雙方共同信念是容許被判刑人返回原居地服刑,免除語言和文化障礙,親友可經常探望他們,有助他們改過自新。
其餘十六個與本港簽署移交被判刑人雙邊協定的國家, 包括澳洲、比利時、法國、印度、意大利、菲律賓、泰國、英國及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