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觀塘線上月五日延誤事故,歷時超過十小時,當局指事故中列車服務延誤時間最長一班車,延誤八十三分鐘,因此港鐵只被罰款二百萬元,被立法會議員質疑未能反映事態嚴重性。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解釋,指罰款機制一三年已經引入,以客觀和可量度方法,反映乘客受到的影響,而政府亦曾在不同渠道說明計算方法;對於有意見要加大罰則,當局認為會增加鐵路前線人員處理事故時的壓力,可能會影響鐵路安全。根據港鐵資料,海外曾有鐵路系統,在處理事故時不夠謹慎,造成更嚴重的事故。
當局表示,政府已要求港鐵深入調查事故,避免類似事故再發生,機電署亦會詳細調查,並會審核港鐵管理鐵路組件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