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事務助理員,詐騙入境處一筆超過三萬二千元預支薪金,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欺詐罪名成立,延至本月二十二日判刑,等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四十六歲被告在一四年七月,透過入境處向庫務署署長遞交申請書,要求預支三萬幾元的薪金,聲稱在申請當日,沒有任何尚未清還的負債。他在一五年被法庭裁定破產,揭發多項未清還的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