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辦公室晚上表示,正處理前特首梁振英出任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及大灣區香港中心董事的申報。發言人說,梁振英在星期一書面通知政府,他在上月底接受兩間公司委任出任董事。梁振英指,這兩間公司是無股本的擔保有限公司,現時及日後都是非牟利機構,不會參與商業或專業服務。

發言人說,法例規定,前任行政長官在三年管制期內,可接受非牟利機構委任而無須向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但必須通知政府,如對於某些委任存有疑問,應向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