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尖沙咀純美美容中心做療程期間,接受注射後昏迷的案件,被捕五十一歲美容院負責人葉佩玲及三十三歲持雙程證的美容師葉柳容,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九日再審,葉佩玲獲准以二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要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三次,不能接觸證人,包括受害人;而葉柳容就不准保釋,裁判官認為她有相當理由離港,而且她身份未明,案件指控嚴重。
控方在庭上表示,葉柳容在警誡下,承認有向受害人進行瘦面療程,注射四針後才發現錯誤注射腎上腺素,而案中的藥物和醫療物品都是由她提供。控方又指,目前仍有待警方和入境處檢驗涉案的物品和調查葉柳容的身份,受害人現時仍在普通病房留醫,需要插喉。控罪書指,葉佩玲及葉柳容星期一在純美美容中心無牌行醫,導致五十五歲女子葉佩蘭受傷害,各被控以一項未經註冊施行醫藥治療,而葉柳容被加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同案的四十歲美容院男負責人亦涉嫌管有第一部毒藥被捕,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