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測試市面十款兒童滑板車,發現有六款不符合國際和歐洲安全標準的規定,有潛在危險,可能引致使用者夾手及摔倒,塑料包裝袋亦有引致窒息的風險,海關已向有關零售店鋪及分銷商,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他們繼續供應相關的滑板車。海關表示,進口、製造或供應本地使用的玩具,須要符合指定的安全標準,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和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海關建議家長選購滑板車時,要參閱警告標籤及使用說明,並在兒童使用滑板車時在旁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