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尖沙咀純美美容中心做療程期間,接受注射後昏迷的案件,裁判官押後至十一月九日再提堂。五十一歲美容院負責人葉佩玲獲准以二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要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三次,不能接觸受害人及其他證人;三十三歲持雙程證的美容師葉柳容就不准保釋,裁判官指她身份未明,加上相當理由離港,拒絕保釋申請。
控方在庭上表示,美容師在警誡下,承認當日向受害人進行瘦面療程,注射四針後發現錯誤注射腎上腺素,案中的藥物和醫療物品都是由她提供。控方又指,美容院負責人是受害人的妹妹,而受害人現時在普通病房留醫,需要插喉,目前有待警方進一步檢驗涉案的物品、受害人的醫療報告,及入境處核對內地美容師的身分。案發在星期一,受害人在純美美容中心進行療程,接受注射後昏迷,警方拘捕美容院女東主及美容師,各被控一項未經註冊施行醫藥治療,美容師被加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