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用航空即日實施新規定,所有國際及內陸航班延誤超過五小時,乘客可全數退票,航空公司不得收取手續費,新規定適用於因天氣原因導致延誤的航班。台灣民航局表示,新規定可讓旅客多一項選擇,減少爭拗,歐盟等國家已有類似做法。
新規定又列明,內陸機延誤十五分鐘以上、國際航線遲延半小時以上,變更航線、或要轉飛其他目的地,航空公司都要向旅客說明原因及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