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長黃偉綸表示,政府會按既定政策批出短期租約,若有關地方因位置偏遠等原因,而沒有長遠或合理用途,就會直接批租,租約最多為期五年,之後要逐年審批,強調每次續租都符合政策要求,一旦不符要求,當局不會續約,並會收回土地。黃偉綸指,地政總署現時已於網站公開部份空置校舍的土地資料,署方今年亦會上載九百多幅可用作綠化及社區用途的土地資料,並於明年公開這些土地的租金水平。
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指,本港官地的短期租約之中,私人屋苑業主申請用作花園或通道的,以面積計少於百分之二,他又說,這些土地通常未能獨立發展,位置偏遠,如果要公開招標,涉及的行政工作龐大,因此採用直接批出方法並非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