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廉政公署表示,今年在投票日收到二十五宗涉及賄選的投訴,比上屆有改善。被問到投票日期間,有團體向選民送早餐是否違法。公署表示,要觸犯賄選罪,需要向選民提供利益,而影響選民投票意願,強調要考慮法律觀點,而非道德判斷,署方經分析後,認為並無違法。至於組織提供免費接載車並不違法,因為例如長者或行動不便人士,有接載的需要,只要被接送者是自願,及車上無競選宣傳,則無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