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聞處公布,即日起允許合資格的純網媒,申請進場採訪政府記者會及傳媒活動,申請機構需要符合四個要求,包括提交申請前三個月內定期於網上報道新聞的證明;每星期最少五日更新新聞平台;最少有一名編輯和一名記者;以及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
新聞處又指,若傳媒代表在政府活動場地進行非採訪活動,及作出不當行為,政府可能會暫停或撤銷機構的進場採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