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社聯合作推出為期三年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目標三年內承租及翻新五百個閒置單位,再分租給社會服務機構及社企營運,為一千個住戶提供可負擔的住房,並提供社區支援服務。申請資格包括有明確過渡性的房屋需要,例如輪候公屋最少三年;目前住在不適切住房,低收入及急需社區支援的住戶,租金水平介乎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和公屋租金,亦會參考房委會租金援助計劃,不超過租戶入息的四分一。
社聯指,目前接獲二十六位業主提供的三百三十二個潛在單位,預計年底前至少推出三十四個單位,其餘在勘察裝修後,明年上半年陸續推出。社聯主席陳智思指,未入住公屋的基層人士,居住環境愈來愈惡劣,希望計劃能為他們提供多一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