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去年一月開會期間被人圍堵,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罪名成立,但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他早前已承認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兩項罪名。
馮敬恩抵達法院時,感謝家人及律師支持。被問到有否後悔,則表示無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