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合併處理市民就高鐵一地兩檢方案申請的四宗司法覆核,其中兩宗因未能申請法援而放棄,法庭裁定有關申請人不用繳交訟費,另外兩宗長洲居民郭卓堅、註冊社工呂智恆的申請許可,會在下周三頒下書面判詞。

代表他們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指,政府提出的方案一意孤行,無考慮其他方案和做公眾諮詢,方案將西九總站部分地方以租賃方式,設立內地口岸區,不屬本港管轄範圍,假如在內地口岸區發生爭執,將由內地執法人員按內地法律處理,是違反基本法和削弱自治權。李柱銘又指政府引用基本法第20條,由中央授權,繞過基本法其他條文避免違憲,質疑政府日後會以同一方法達到其他目的。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方案要透過「三步走」落實,要由立法會及人大常委會通過實施,如現時煞停程序,會違反司法不干預立法機關原則,又指覆核一方的指控是基於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