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聯業務總監黃健偉出席本台節目時表示,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挑選租戶時並非採用計分制,訂定租金會考慮多方面因素,包括單位大小、居住人數等,租金水平肯定不會超過租戶入息的百分之二十五,收取的租金會用於單位早期勘察及裝修,剩餘租金將撥入基金池。

黃健偉表示,社聯提出「貨櫃屋」或組合屋概念,機構曾到歐洲視察當地好普遍的組合屋,認為值得在港發展,但首要解決土地問題。他認同發展組合屋需要嚴格監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