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英籍女同性戀者,申請以受養人身份隨伴侶留港被拒,去年提出司法覆核被判敗訴,今日在上訴庭獲判得直。代號QT的女事主,與同性伴侶在英國註冊為配偶,伴侶來港工作後,由於兩人配偶關係不獲入境處承認,只能以旅客身份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在判詞指,入境處拒絕同性註冊結婚伴侶以受養人身份留港,是間接性傾向歧視,同性伴侶以受養人身份來港,不涉及入境處承認受養人與伴侶之間的結合,正如香港不接受一夫多妻,入境處卻接納一夫多妻地區人士申請以受養人身份來港,顯示處方政策矛盾。
入境處需支付訟費;處方表示,正審慎研究法庭判決,會徵詢法律意見,考慮下一步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