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今早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時表示,曾蔭權擔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期間,處理雄濤廣播牌照申請的同時,私下和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商討退任後的住所安排。控方指,黃楚標在二零一零年向曾蔭權介紹深圳東海花園物業,曾蔭權表示有興趣,其後有關的物業就按曾蔭權的個人喜好裝修,設有健身房、書法房、影音房等,原本的兩間客房也被改裝為儲物室,裝修費高達三百萬元,當中包括以三十五萬元,委託設計師何周禮設計物業的費用,全數由黃楚標的公司支付。控方指,黃楚標並不是經營慈善機構,作為商人,會期望付出得到回報,例如取得廣播牌照,令他可以圖利。結果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雄濤廣播獲批牌照,二零一一年三月,何周禮帶同裝修圖則到禮賓府,和曾蔭權太太商討,一二年一月曾蔭權更批准原本不符合資格的李國章,擔任前稱雄濤廣播的數碼廣播公司董事兼主席。
控方又指,曾蔭權暗中行事的方式,是他受賄的跡象,政府、行會和公眾當時都不知情,雖然他多次公開表明政府公開透明的重要性,但他私下行為並非如此,形容今次案件是典型的利益衝突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