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銀行家Rurik Jutting一四年在灣仔嘉薈軒,謀殺兩名二十三及二十六歲印尼女子,去年十一月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他提出上訴,代表律師指,理據是關於原審法官在某些方面引導陪審團,但無詳細交代,排期十二月十二日處理。

被告在原審時否認兩項謀殺罪名,但承認兩項在精神失常下的誤殺罪名,又向兩名死者親友撰寫道歉信,但法官不接受被告道歉,認為被告無悔意,反而對所作的事感到自豪。法官又指,會列明被告是高度危險人物,若被告日後要求遣送英國,會要求英國不可將他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