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後,先後有五名市民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上星期就郭卓堅,和呂智恆及李嘉廉的兩宗申請,聽取雙方陳詞後,今日頒發書面判詞,拒絕受理。判詞指現時挑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是未成熟和言之尚早,因為一地兩檢方案未經「三步走」程序,交由立法會和人大常委會正式通過,不是最終決定,而決定權亦不在於香港政府。判詞又指,現階段討論方案是否違反基本法是亳無意義,因為一地兩檢未有最終定案和內容,現時沒有證據顯示違反基本法,但就指留意到人大有權詮釋基本法,現階段未能下定論。

其中一名申請人呂智恆表示,會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