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控方繼續在高等法院作開案陳詞,解釋曾蔭權和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的利益關係。控方指,一一年三至四月,在雄濤廣播取得牌照的七至八天後,曾蔭權和太太曾經離港,事後去信汕頭帝豪酒店感謝款待,對象是和黃楚標有生意聯繫的黃順源,信件有抄送至黃楚標。出入境紀錄亦顯示,黃楚標在曾蔭權夫婦離港前一天,亦有到內地,他們回港日期只是相距兩日,顯示曾蔭權夫婦和黃楚標當時同時身處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