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會長蘇紹聰表示,律師會一直設有專業責任彌償基金,在有針對律師行的申索賠償時,用以代律師行支付申索招致的開支。基金賠償金額上限自一九九四年起未有再調整,律師會上星期與保險公司達成共識,將賠償金額上限由一千萬元,調高至二千萬元。
另外,律師會今年將繼續為中四至中六學生提供平台,探討社會時事。活動籌委會主席湯文龍表示,今年的活動主題將會是法理情,會由律師會義務律師帶領學生探討不同的社會道德及法律議題,加深學生對法律的認識,了解市民的權利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