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發表報告,指在政府重拳治霾之下,內地城市空氣質量逐步改善,去年出現八次大範圍持續霧霾天氣,較對上一年減少三次;去年空氣達標天數達七成四,較一三年上升十四個百分點。不過報告指出,在珠三角、長三角和京津冀地區之中,京津冀的地區空氣質量最差,超標天數比例超過四成,全國空氣最差的十個城市,京津冀佔了六個。

報告指出,煤炭和鋼鐵企業排放大量污染物,是形成霧霾天氣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存在「重發展、輕環保」、和「先污染、後治理」的思想,對企業排污或環境違法行為「隻眼開、隻眼閉」。報告又批評,京津冀在一四年APEC峰會和一五年抗日七十周年閱兵,出現「APEC藍」和「閱兵藍」,受惠於區內採取污染企業停工和道路限行措施,但這種「大事件」治污背後,由高級別政治力量統籌,大事件結束後,治理隨即消失,未有本質改善區域空氣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