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軍艦去年七月誤射飛彈擊中漁船,造成漁船船長死亡及三名船員受傷案件,高雄地方法院今日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軍艦兵器長許博為入獄一年兩個月、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入獄兩年、發射員高嘉駿入獄一年六個月,全案可上訴。由於案件涉及軍事機密,法院閉門審理,宣判後只公佈判決書。
檢控機關調查指,海軍「金江艦」去年七月一日在左營軍港準備執行年度操練時,發射員高嘉駿誤將飛彈發射到澎湖海域,擊中漁船,負責監察操作的陳銘修聲稱因為口渴,事發時離開發射室,而當日操練只需模擬發射一枚飛彈,但監督整場操練的許博為,將艦上全部四支發射管道都裝上飛彈,無提醒其餘兩人,亦未有在系統處於「作戰模式」的狀態下全程在場督導,致造成意外。死者家屬事後獲當局賠償近三千五百萬元新台幣,台灣國防部指,會向肇事官兵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