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民主派團體發起「反威權」遊行,要求律政司長袁國強下台,批評他沒有盡責捍衛港人法治和權利。政府發言人回應指,律政司一直只依據適用法律、相關證據和檢控守則處理所有刑事案件,當中不存在任何政治考慮。有關政治檢控或迫害的指控全無任何事實基礎,不但漠視各案件中獲法庭信納或沒有爭議的證據,更無視法庭的判決。

發言人說,律政司致力維護本港法治和司法獨立,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就一四年衝擊立法會大樓地下大堂,以及涉及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的兩宗刑期覆核案件,上訴庭的判案書清楚指出,各被告不是因為行使集會、示威或言論等權利而被定罪或判刑,而是他們的行為已超越法律的界線,包括涉及暴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