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菲傭入稟法院要求司法覆核強制外傭和僱主同住的政策,指政策違憲,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審理。代表申請人一方的律師指,入稟的目的不是要令外傭和僱主必須分開居住,只是希望有多一個選擇。律師指入境處長的「同住要求」並無法律根據,是超越權限,又指入境處當局有權限制外傭工作的地方,但無權限制外傭睡覺的地方。律師又表示,「同住要求」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