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在去年立法會選舉當日,向到票站投票的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三文治,擊中梁振英身旁的警員,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結案陳詞時指,被告與梁振英平日並不是「有傾有講」,加上被告曾數次出席針對梁振英的示威場合,認為兩人不算是朋友,亦不可以說是關係良好。對於吳文遠早前在庭上表示,梁振英當時「蹙眉蹙眼」,認為梁振英有「放馬過來」的意思,控方質疑被告當時無可能在短時間內有那麼多觀察。控方又引述案例指,若有人意圖打人令人受傷,而誤傷其他人,都有可能構成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