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拘捕中環一間紋身店的三十五歲男董事,涉嫌不當接受付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接獲舉報,指有關公司未能為已購買服務的顧客提供服務。
海關指,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