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廿人,在一四年佔領事件期間,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清理旺角彌敦道的佔領區,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高等法院下午宣判全部被告罪名成立,押後判刑。
早前已經認罪的岑敖暉抵達法庭時表示,自己已做好可能入獄的準備,但相信罪名的嚴重程度不足以需要即時還押。兩名被告黃之鋒及黃浩銘,之前分別因為闖入政總東翼前地及衝擊立法會案刑期覆核判監,由囚車送抵法院。案中十一名被告,包括黃之鋒及岑敖暉,早前已承認控罪,而社民連黃浩銘等九人就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