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中國第一女巨貪,在中國海外追捕紅色通緝令排第一的前溫州市副市長楊秀珠,上午在杭州中級法院,一審判處入獄八年。法院指,楊秀珠貪污罪判刑六年,受賄罪判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罰款八十萬元人民幣,追繳楊秀珠貪污和受賄所得人民幣二千六百多萬元。


七十一歲的楊秀珠,出任溫州市副市長期間,主管基建項目,報道指,她涉嫌貪污二億五千萬元人民幣,零三年潛逃新加坡,之後經荷蘭和加拿大再到美國,一四年六月被美國拘押,她去年放棄向美國申請政治庇護,自願返回中國受審。